发布时间:2013-04-25 所属分类:新闻资讯 阅读次数:3040
2013年4月22日,我单位被咸阳市委、市政府评为咸阳市文明单位标兵。这是继2012年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后,我单位取得的又一项重大荣誉,标志着区调分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。
近两年来,区调分公司始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,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为抓手,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推动地矿事业和谐发展的重要动力,在狠抓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不放松,较好地推动了单位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,取得了显著成效。主要表现在:职工素质进一步提高,环境得到明显改观,经济获得跨越式发展,职工收入大幅增长,职工生活更加丰富多彩,职工队伍空前团结稳定。(白宏伟/文)